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是如何的(金木水火土相冲相克表)
一:金木水火土是怎么相生相克的?
相生即相互资生和相互助长。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相生关系又可称为母子关系,如木生火,也就是木为火之母,火则为木之子。
相克即相互克制和相互管束。五行的相克次序为: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相生相克是不可分离的,没有生,事物就无法发生和生长;而没有克,事物无所管束,就无法维持正常的协调关系。只有保持相生相克的动态平衡,才能使事物正常的发生与发展。
假如五行相生相克太过或不及,就会破坏正常的生克关系,而出现相乘或相侮的情况。相乘,即五行中的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打比方说,木过于亢盛,而金又不能正常地克制木时,木就会过度地克土,使土更虚,这便是木乘土。相侮,即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太过,使克它的一行无法制约它,反而被它所克制,故而又被称为反克或反侮。打比方说,在多数情况下水克火,但当水太少或火过盛时,水不仅不能克火,反而会被火烧干,即火反克或反侮水。
二:金木水火土哪些是相生相克的?
(一)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效果;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效果。五行学说认为,相生和相克是大自然的正常现象;对人的身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使得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让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因为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因为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因为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其实就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因为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因为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环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其实就是以强凌弱之义。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势趁虚而入,相乘就是过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本人的那一行。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过于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因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为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但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能够侮金;金虚时,既能够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够受到火乘。
三:金木水火土相生相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由于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由于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因此火生土。 土生金, 由于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由于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成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由于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 是由于天地之性 众胜寡, 故水胜火。 精胜坚, 故火胜金。 刚胜柔, 故金胜木。 专胜散, 故木胜土。 实胜虚, 故土胜水。
四: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怎么排列的?
相生,水木火土金水。相克,水火金木土水
五:金木水火土哪些是相生相克的?
(一)相生与相克。相生,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具有促进、助长和资生的效果;相克,是指这一事物对另一事物的生长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约的效果。五行学说认为,相生和相克是大自然的正常现象;对人的身体生理来说,也是属于正常生理现象。正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联系,才使得自然界维持生态平衡,让人体维持生理平衡,故说“制则生化”。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因为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和相克的关系,所以从五行中的任何“一行”来说,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和“克我”、“我克”四个方面的联系。
“生我”和“我生”,在《难经》中比喻为“母”和“子”的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中的相生关系又可称作“母子”关系。如以火为例,因为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因为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这样木为火之“母”,土为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克我”和“我克”,在《内经》中称作“所不胜”和“所胜”。其实就是“克我”者是“所不胜”,“我克”者是“所胜”。再以火为例,因为火克金,故“我克”者为金;因为水克火,故“克我”者为水。
相生与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其正常协调关系下的变化和发展。只有依次相生,依次相克,循环不已,才能生化不息,并维持着事物之间的动态平衡。
(二)相乘与相侮。五行的相乘、相侮,是指五行之间正常的生克关系遭遇破坏后所出现的不正常相克现象。
相乘:乘,其实就是以强凌弱之义。五行中的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对被克的“一行”克制太过,从而引起一系列的过度克制反应。在五行中还有“相乘”和“相侮”乘势趁虚而入,相乘就是过度克制,侮是欺侮,相侮(反克)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本人的那一行。
当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过于强盛,可造成被克的“五行”受克太过,促使被克的“一行”过于虚弱,从而引起五行之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例如:木过于强盛,则克土太过,造成土的不足,即称为“木乘土”。另一方面,也可由五行中的某“一行”本身虚弱,因而对它“克我”“一行”的相克就显得相对的增强,而其本身就更衰弱。例如:木本不过于强盛,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围。但因为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对增强,使土更加不足,即称为“土虚木乘”。
相侮:侮,在这里是指“反侮”。五行中的相侮,是指因为五行的某“一行”过于强盛,对原来“克我”的“一行”进行反侮,所以反侮也叫反克。例如:木本受金克,但在木特别强盛时,不但不受金的克制,反而对金进行反侮(即反克),称作“木侮金”,或是发生反侮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虚弱,不但不能对木进行克制,反而受到木的反侮,称作“金虚木侮”。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后者则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从而形成五行间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在其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以同时发生相乘。如:木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能够侮金;金虚时,既能够受到木的反侮,又能够受到火乘。
六:金木水火土 五行 怎么相生相克?
是: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五行相克的顺序是: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学说认为宇宙万物,都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物质的运行(运动)和变化所构成。它强调整体概念,刻画了事物的结构关系和运动形式。假如说阴阳是一种古时候的对立统一学说,则五行可谓是一种原始的普通系统论。
五行生克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