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五行相生规律(五行相克规律的正确描述是)
一:五行相生相克规律是什么
水克火 火克金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二:五行相生相克规律是什么?
五行是华夏民族创造的哲学思想。多用于哲学、中医学和占卜方面。五行学说是华夏文明重要组成部分。古时候先民认为,天下万物皆由五类元素组成,分别为金、木、水、火、土,彼此之间存在相生相克的关系。
木生火者,木性温暖,火伏其中,钻灼而出,故木生火;火生土者,火热故能焚木,木焚而成灰,灰即土也,故火生土;土生金者,金居石依山,津润而生,聚土成山,山必长石,故土生金;金生水者,少阴之气,润燥流津,销金亦为水,所以山石而从润,故金生水;水生木者,因水润而能生,故水生木也。
天地之性,众胜寡,故水胜火。精胜坚, 故火胜金。刚胜柔,故金胜木。专胜散,故木胜土。实胜虚, 故土胜水。
三:五行怎么相生相克?
五行指水、火、木、金、土。五行学说认为 五行是构成宇宙的基本物质元素 宇宙间各种物质都可以依照这五种基本物质的属性来归类 五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联系 祖国医学借用五行学说来说明人体内部以及人体与外界环境之间的相互之关联联系 用以补充阴阳学说 (1) 五行相生相克 相 ,有相互滋生 促进 助长之义;相克 有相互制约 抑制 克服之义。 五行相生的规律是: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金生水 水生木 相克的规律是: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金克木 巳午 火 申酉 金 丑辰未戌 土 方位\五行\四季\地支(分别相互对应) 东 南 中 西 北 木 火 土 金 水 春 夏 秋 冬 寅卯辰 巳午未 申酉戌 亥子丑
四:金木水火土五行相生相克的规律是什么?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祝你健康幸福!
五:颜色对应五行?
五行的颜色:
属金的颜色有白色、杏色和金色;
属木的颜色有青色、绿色;
属水的颜色有黑色、蓝色;
属火的颜色有红色、紫色;
属土的颜色有黄色、棕色。
五行间相生相克的基本关系如下:
相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
相克——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
六:五行中的相生相克
(一)五行的相生相克
五行构成了万事万物,但五行之间仍按一定的规律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以维持事物生化不息的动态平衡。在正常状态下,有五行相生与五行相克两种机制。
1、 五行相生
生有资生、助长、促进之意。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形成循环往复的圆周运动。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种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难经》称为母子关系。以木为例,因为土生木,而木又生火。也就是土是木之母,木为土之子。而火为木之子,木为火之母。

2、 五行相克
克有克制、抑制、制约之意。五行相克,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克制、制约的关系。
五行相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与五行相生一样,也形成循环往复的圆周运动。在五行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与“我克”两种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内经》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以土为例,克我者是木,故木为土的“所不胜”;我克者是水,故水为土之“所胜”。
3、 五行制化
制,即制约、克制;化即生化、变化。五行制化是指五行生克的动态平衡关系。《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五行相生,助长、促进事物的发生与成长。相生太过,就必须克制,因此才有五行相克,以抑制、制约事物的过分亢盛为害。这样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维持和促进事物正常的平衡协调和发展变化。
(二)五行的反常生克
五行在正常范围内,虽有量的变动而引起生克平衡的波动,但不致出现质的变化。若因某种原因,对立统一的生克制化关系失去了动态平衡,就会致使反常的生克关系。常见的有相生太过、相生不及、相克太过与反克四种情况。
1、 相生太过
五行中任何一行相生太过,若无有效及时抑制,绝对会亢盛为害。例如水气盛,生木特旺,木偏亢,若为金气及时有效制约,必致使过克与反克,也就是乘土侮金。同时,木气偏旺,生火也偏亢,致使火气上炎。
2、 相生不及
五行任何一行虚衰,必将引起两种相生不及的异常变化。一种是母病累子,例如火能生土,若火母不足,则土子也不足,结果火衰土虚。另一种是子病累母,例如木为水之子,若木气久衰,势必下损水母,终至母受子累,木枯水竭。相生不及也必将致使乘侮异常。
3、 相克太过
相克太过又称为相乘,简称过克。乘是乘虚侵袭之义。五行相乘是指五行中某一行过度克制“所胜”行的状态。常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偏亢则会过度克制此气之“所胜”。例如,金气偏亢,必乘木;火气偏亢,必乘金;土气偏亢,必乘水。另一种是某气为正常水平,而所克之气过度虚弱,此时某气正常的克制就成为了一种相对过度的克制,也称为相乘。例如,水本克火,若火气过衰,则水气虽未偏亢,而已造成过度克制火气情况,称为火虚水乘,同样还有土虚木乘、木虚金乘等等。
4、 反克
即相侮,又称反侮。侮有持强凌弱之义。五行相侮,是指五行中某一行反向克制“所不胜”行的状态。常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某气有余则会反向克制其“所不胜”行。例如,木其偏亢,必侮金;水气偏亢,必侮土;金气偏亢,必侮火。另一种是某气处于正常水平,而“所不胜”之气偏衰,此时某气原本正常的被克制反而成为了一种相对强盛的反向克制,也称为反侮。例如,木本克土,若木气偏衰,此时土气固然为正常水平,仍可抽象由被克制变成反向克制“所不胜”之木的状态,称为木虚土侮。同时还有金虚木侮、水虚火侮等等。
相乘和相侮,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现象,两者之间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强的克制,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反向的克制现象,而形成五行间的生克制化异常。两者之间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
总的来说,五行中任何一行的生克制化异常均可表现为相关行的生克反常。相生太过与相生不及均可引发相关下的相乘或相侮。这4种生克反常实质上是息息相关、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与影响的。正如《素问·五运行大论》所说:“气有余,则制已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轻而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