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柱结算法和龙门账(四柱清册和龙门账的关系)
一:会计的发展经历了那几个阶段
自学习会计以来,主要精力都放在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上,对于会计的发展史始终没有去非常认真的了解一下,今天突然有兴致就在互联网上搜了一下,简单整理了和大家共享下~~
1、古时候会计发展阶段:
文明古国,如中国、巴比伦、埃及、印度与希腊都曾留下了对会计活动的记录载入。那个时候的会计大体上只是些简单容易的记录,复式记账也还未出现,是会计的雏形。
2、近代会计发展阶段:
一般认为近代会计始于复式薄记形成前后。1494年,数学家卢卡-帕乔利在《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中专门阐述了复式计帐的基本原理。——这是会计发展史上第1个里程碑。
工业化剪掉鞭子后,会计理论和方法显现了明显的发展,从而完成了由簿记到会计的转化。
PS:1854年,苏格兰成立了全地球第1家特许会计师协会,这被誉为是继复式簿记后会计发展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3、现代会计发展阶段:
“公认会计准则”(General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GAAP)的“会计研究公报”(ARB)的出现为起点。这一会计发展阶段,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都取得惊人的发展,标志着会计的发展进入成熟时期。
此外,管理会计也从传统、单一的会计系统中分离出来,是会计发展史上的第3个里程碑。
咱们国的会计发展阶段同大都国家一致,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原始记录计量、单式簿记和复式簿记。
大概在西周王朝前后,我国进入了单式簿记阶段。 我国《周礼》中有会计官职的设置,如“司会”,掌管国家和地方的财产物资。元代就形成了“四柱清册”,即“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意思就是“原有的+新得到的=拿走的+还剩下的”。
进入12世纪后,南宋设置了“审计院”,明朝时又出现“都察院制度”、财物出纳印信勘合制度、黄册制度,还有继承两宋之制所实行的《会计录》编纂制度与钱粮“四柱清册”编报制度等皆为中国会计发展史上一次又一次的突破。
与此并 且,在公元1O世纪至15世纪中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经济萌芽在沿海地区的出现,咱们国家的民间会计也有了一定发展。以“四柱结算法”为核心的中式会计的方式方法体系建立完善,并且账房组织制度已经形成,故中式会计在那个时候世界会计发展史上占有一定地位。明末清初还显现了以四柱为基础的“龙门账法”和“天地合账法”等记账方法。
不过,从15世纪中叶起,中国在会计方面的发展开始落后于西方国家,会计的发展向着西方经济发达国家为主导地位的方向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咱们国家的会计在吸收西方会计精华的并 且,自己一身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会计相关制度不断的完善,2009年1月1日起实行了新会计准则,说明中国在会计理论与实践方面又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二:今有会计一职,那古时候算账的叫什么呢?
那时算帐的叫帐房先生
三:古时候记账方法是怎么演变和发展的
记账法的演进
为了显示和保存统计数据的最终,会计除了统计清算外,还need记录。记账看似简单,却大有学问。我国最早有文字记录的记账方式出此刻商代,采用的是单式记账法,通俗来讲就是我们所说的流水账,它对经济收支问题与事项的记录采用文字叙述方式。那个时候的记录已有专门的账簿,称为“册”,是一种用麻绳把竹片串在一起的“账簿”。固然那时的单式记账是极为简单容易的,但它是3000多年前的古代人们所创造的中式会计,是令人叹为观止的伟大创举。
就单式记账法来看,早期如西周、春秋战国时人们的会计思想还是处于混沌状态,记录中只出现物品的种类以及数量的多少,尚未明确收支的不同。到了秦朝,显现了明显的记账符号“出”、“入”。西汉时期的单式记账法中“出”、“入”在会计记录中已经确定被广泛采用,且这几个符号多数都固定在账本的首位。到了唐宋时期仍沿用此法,但民间会计已显现了复式记账法的萌芽。
在明清时期,我国民间先后产生了两种有表现性的复式记账方法:龙门账法与四脚账法。龙门账法产生于明末清初,核算关键是总账,涵盖了比较健全的会计报表内容,以“收”、“付”为记账符号,将经济业务分为“进”(收入类)、“缴”(费用类)、“存”(资产)、“该”(资本和负债)四类,其关系为:进-缴=存-该,并设有进缴结册(损益类报表)与存该结册(资产负债类报表)。
四脚帐金科玉律比龙门帐法更为完善一些。“四脚账”的盈亏计算所运用的公式为:红利(亏损)=毛利-(费用+税金+损失),已与现代商业会计利润(亏损)计算所运用的公式大致相同。这一公式较为明确地表现了商业企业利润的构成,为了解企业的经营活动情况带过来了便利。在世界会计发展史上,会计学者、会计工作者曾经建立了多种平账方法,咱们国家的“四脚账”所采用的“天地合”平账法便是里边 的一种,它突出地表现了中式会计的特色。并 且,这种账法的基本做法与西式复式簿记方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四脚帐法的应用是我国会计发展的一次重大转变,它把中式会计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是我国古代会计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
结算方式的改进
中国会计结算方式发展也是较早的,其中两种比较典型的结账法之一的“三柱结账法”应用时期约从商代后期至秦代,而从秦代以后,则进入另一方法——“四柱结账法”的产生与应用时期。
“三柱结算法”的公式为“入-出=余”。而“四柱结算法”公式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旧管”指的是期初余额,“新收”指的是本期增添数,“开除”指的是本期减少数,“实在”指的是期末余额。这四方面的经济活动,反映了全部收支结余的内在联系。它与现代的会计结算式相同。由此公式演变的各式会计计算目前还在广泛地运用。“四柱结算法”的出现亦是中国会计发展史里程碑式的事件,其先进程度大大超过西方的水平。
历史上,“四柱结算法”还被借用于文学界。北宋文学家黄庭坚到湖北去访友。在荆州的路上,邂逅自己八年未见的老朋友李辅圣,心里异常激动。黄庭坚赋《赠李辅圣》诗一首,以会计知识和老友叙旧。
诗如下:
交盖相逢水急流,八年今复会荆州。
已回青眼追鸿翼,肯使黄尘没马头?
旧管新收几妆镜,流行坎止一虚舟。
相看绝叹女博士,笔研管弦成古丘。
诗人这里便是运用了“旧管”、“新收”的概念,笑问挚友如今身边的红颜知己还有多少,实则表达对时光飞逝的感叹。这也为中式会计增加了些许诗的情境之美。
规范化需“情”、“法”并重
中式会计一步步发展的过程中深受中华精神文明的熏陶,一向注重和重视会计从业人员的“德”、“义”修养,会计人员受到道德的作用与影响与制约来规范自己一身行为。
孔子是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学家,他曾经任管理钱粮的“委吏”时提出了中国最早的会计原则“会计当而已矣”,指出会计需真实、准确、清楚。对会计人员来说,最要紧的就是诚信。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公平正义,讲究的是原则、注重品行,反对弄虚作假,倡导遵纪守法,是里边 的深刻内涵。
有道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园”。要使会计信息真实,最要紧的是对会计工作进行法律规定。中国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是战国时代的《法经》,它对虚假做账等行为有明确的惩罚规定。西周的《周礼》对于丢失财产、伪造会计文书、违反会计报告制度等会计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还明确了“宰夫”是进行会计检查的职官,是一部更为完整的法制典籍。
隋朝在国家经济宏观控制与微观管理方面皆有新的突破,隋朝先后颁布的《开皇律》、《大业律》是惩治会计官吏职务犯罪的主要根据,明确规定在会计核算方面本钱不得亏损,利息不得乱用,否则就以贪污挪用公款判罪。唐朝通过《唐律》对官厅会计职务犯罪加以具体、细化的规定,较之前朝达到了更加全面、系统的程度。
明太祖“重典治吏”,以重典惩处会计官吏职务犯罪,加重了对会计官吏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明朝法律所涉及会计官吏职务犯罪规定之详细、适用的刑罚之重均为历代罕见。值得一提的是,为整顿吏治和经济秩序,朱元璋策划了历史上著名的“明初四大案”,其中有两件属于经济范畴的大案,其涉案金额巨大,对经济范畴作用与影响深远而为世人瞩目。在此之后,明朝便制定了严格惩治经济犯罪的法令,并在财务管理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把记录载入税款、钱粮的数字都改成大写的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我们今天的会计大写数字便是这么来的。
在古时候,为了维护其统治,统治阶级以法律为手段,并重道德来管束人们的思想行为,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重要作用,也为今天的会计监督管理有借鉴意义
四:四柱结算法
“四柱结算法”原理及其发展历程
“旧管”、“新收”,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会计结算方法——四柱结算法中的重要构成部分。它们和“开除”、“见在”一起构成了“四柱结算法”的基本要素。“旧管”的基本含义即“期初余额(或上期结存)”,“新收”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增添额”,“开除”的基本含义即“本期减少额”,而“见在”的基本含义则为“期末余额”。四柱结算的基本公式为“旧管+新收-开除=见在”。所以用现代的话而言,“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就是进行会计核算及会计结算的四大要素。古代人们形象地把它们比喻为支撑大厦的四根支柱,缺一而不可,故名“四柱结算法”。
依据专业人士的研究考证,在中国唐代中期的官厅会计核算中,已有了“四柱”基本名目的运筹使用⓷,开始由“三柱结算法”向“四柱结算法”过渡。从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及长兴二年(公元931年)沙州净土寺编制的年终会计结算账单中已可以看出“四柱结算法”在唐代后期业已创立,并在一定范围内得到运用。沙州净土寺为唐代传下来的古老寺院之一,后唐同光三年距李唐王朝灭亡仅十八年,后唐长兴二年亦仅隔24年,故该寺后唐年间的会计水平及对“四柱结算法”的运筹使用,可以说与唐代后期的水平基本一致。
因为晚唐时期皇帝对佛教的,那个时候寺院的规模一般较大。寺院的收益来源复杂,如庄田收入、园税收入、放债收入,交易收入,以及散施收入等。另外,支出也比较复杂。在唐代的寺院中,每到年终结算之前,一般由寺院的最高领路人者——方丈主持全院的会计核算年终工作会议——“算会”,对“直岁”(即寺院里的主管会计)一年来经手的账目进行全面的审核,并由直岁编制收支会计结算报告,即“钱物账”。在旧历年正月寺院众僧聚会之时,由直岁将其所编账单在全体僧众面前当众宣读,以解除直岁当年的责任。在考古发现的一份后唐长兴二年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所编的会计报告中,已经可以发现运用“四柱结算法”核算财物的基本思想萌芽。该份会计报告内容总体上分为六个方面:
1.本年(公元930年至931年)寺院财物总况。在报告人本年度经手的全部收入中,包括“承前帐”(即旧管)及“自年新附入”(即新收)两部分。两项合计数为1803、005硕⓸,合计数之下依次排列各项实物的“旧管+新收”的数量。
2.“承前帐(旧)”(即旧管)部分。依次排列“旧管”各项财物的数量,本项合计数为1549、765硕。
3.“自年新附入”(即新收)部分。这一部分除依次排列各类实物的新收总数之外,还抄录有各项实物收入的明细数目,并逐项说明本年各项收入之来源,本项合计数为253、二十四硕。以上“旧管”+“新收”=1803、005硕。
4.破用(即开除)部分。开除之数的排列顺序与新收部分相同,亦先总数,后明细数目,各项支出一一交待其开支原因,本项合计数为3二十四。751硕。
5.本年财物结存(即见在)部分。依据以上三柱之间客观存在的经济关系,依照“四柱结算法”的处理方法,对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结果进行总的结算。其结算公式实际运用情况如下:
“承前账(旧管)”+“新附入”(新收)-破用(开除)=见在
即: 1549、765+253、二十四-3二十四。715=1478、29硕
“见在”各类实物的数量,亦依照“四柱结算法”公式逐项计算之后,依次排列。
6.会计报告的结尾。依照那个时候官方、民间大致通行的报告格式,说明以上账目已经过“算会”审核无误,现将这样的结果公诸于众,以待批准核销。
这份会计报告以“四柱”为基本格式,以“四柱结算法”为基本方法,系统地反映了寺院一年来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及这样的结果。既有总括反映,也有明细反映,且以总合控制明细。收入有源,支出有因,且计算结果正确,条理比较分明。可以说这已是一份比较完善的八字式会计报告清单。
然而,从“四柱”的名目方面考察,在唐末和后唐时期,“四柱”的名称还比较凌乱,除“见在”一柱外,其余三柱尚无统一的名称。说明这一时期的“四柱结算法”尚处于创立、运用的初期阶段,还显得比较粗陋,还有待于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加以改进。
“四柱结算法”在宋代获得了普遍运用,并走向成熟。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宋代“四柱”记录载入的最早文献记录源于《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一》:“止斋陈氏⓹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号,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早在10世纪末“四柱结算法”就在宋代官厅会计核算中获得了普遍的运筹使用。而且名目划一,简明扼要,在实践中“四柱结算法”不断得到发展,一步步趋于完善。止斋陈氏所讲淳化五年编制“四柱”式会计报告呈送中间位置,并非第1次,而是“四柱结算法”运用的继续。止斋陈氏所讲“元管”、“已支”、“见在”为我国“四柱”名目由不定称到定称的过渡阶段的提法。依据现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统治时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元管”改作“旧管”,“已支”改为“开除”,四柱名目划一,也大体上成为后来通用的“四柱”名目。
“旧管+新收-开除=见在”的公式在宋代开始定型,并得到普遍运用。因为这一公式自“四柱结算法”产生之日起便在官厅与民间会计中得到普遍运用,人民经过它计算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见在结存数,故后世之人把这一公式叫作“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出于管理经济的实际需要,人们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公式运用的基础上,一步步取得了新的进展。为了比较财政收支,掌握国家的财政收支状况,那个时候的人们逐渐学会运用“四柱”之间的平衡关系,作为考核和检查的手段,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础上,通过移项又产生了以下两个平衡公式:
四柱平衡公式:旧管+新收=开除+见在
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见在-旧管
上列公式的运筹使用,标志着我国“四柱结算法”已经进展到了成熟阶段,也代表着宋代会计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级官吏依照 “四柱”格式向中间位置和皇帝编制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分别反映各式物资的“原”(元),“入”、“出”、“存”情况。南宋时,对各部门所编制的“四柱”式会计报告,还统一颁行了专门的格式,要求各部门必须遵照格式编报,不得违反章法。如各仓申报钱帛、粮草的会计报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转运司所编制的会计报告,亦须采用“四柱”式;负责饲养官马的部门,每季所编会计报告,必须按“旧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开除若干”)和“见管若干”列示各类马匹数目。更有意思的是,那个时候呈报的各式名籍,也规定用“四柱”式,如关于各州沙弥、道土的名籍,也必须用“旧管若干”、“新收若干”、“开除若干”和“见在若干”的格式编报。宋代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报格式、编报内容和明确提出编报要求的作法,不但展现了在“四柱结算法”运用方面的显著进步,而且展现了我国官厅会计编报制度、会计报告方法的显著进步。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
到元、明、清时代,不但“四柱结算法”的运筹使用和作用与影响扩大到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而且显现了对这种专门方法的汇总,人们开始把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问题上升到按道理来讲加以认识。在元代,手工业者、商业经营者在结算账簿时,各会计科目须按“四柱”列示数据,并按“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计本期余额。年报、月报也必须按“四柱”归类。明代从账簿到各式会计、统计报表,以及各式名籍的编制,均以“四柱”为基本格式。清代时“四柱”法已普及到凭证、盘算清点清单等各个方面;光绪年间,显现了会计报告的最新格式——“四柱报告表”。在官厅会计中,凡考核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
“四柱结算法”的历史地位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是我国唐宋时代在中式会计方法上的重大突破,是中国古代的会计工作者在管理社会经济实践中创造的科学结算方法,它的产生、运用和发展完善,在会计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和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从宋代到清代,“四柱结算法”在实际运用中,已成为系统反映王朝经济活动或私家经济活动全过程的科学方法,成为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它集中归结了中式会计的基本原理,是中式会计方法的精髓。
“四柱结算法”的发展完善与普及运用,不但为我国会计分析方法的产生创造了基本条件,而且为我国由单式记账进展到复式记账奠定了基础。在“四柱结算法”的作用与影响之下,我国明末清初,显现了中国固有复式记账法的早期形态——“龙门账”;也是因为“四柱结算法”和“四柱”式会计报告编制方法的作用与影响,这个时期在老百姓中会计中产生了中国固有的复式记账法——“四脚账”。
“四柱结算法”的创立、运用,是中国会计对世界会计方法发展的一个重要贡献,它对全地球很多国家的会计核算,都曾有过重要作用与影响。1494年卢卡·帕乔利在其《数学大全》一书中列示出“一人所有财物=其人所有权总值”的平衡公式,标志着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创建完成。西式平衡结算法与中式“四柱结算法”的形式固然不同,但原理和作用却大体相同。假如把西式平衡结算法产生的时间确定在13世纪的话,那么,我国“四柱结算法”的创立和运用,比西式平衡结算法的出现要早好几百年,在世界会计发展史上,这一方法一度处于领先地位。咱们国的“四柱结算法”,不但得到世界会计史学家的肯定,而且普遍受到世界会计学者和研究者的注重和重视。
五:四柱结算法的历史记录载入
目前所见到的关于宋代“四柱”记录载入的最早文献记录源于《文献通考》卷二十三《国用一》:“止斋陈氏⓹曰……淳化五年十二月,初置诸州应在司,具元管、新收、已支、见在钱物申省。”淳化是宋太宗的年号,淳化五年即公元994年,所以,可以肯定地说,早在10世纪末“四柱结算法”就在宋代官厅会计核算中获得了普遍的运筹使用。而且名目划一,简明扼要,在实践中“四柱结算法”不断得到发展,一步步趋于完善。止斋陈氏所讲淳化五年编制“四柱”式会计报告呈送中间位置,并非第1次,而是“四柱结算法”运用的继续。止斋陈氏所讲“元管”、“已支”、“见在”为我国“四柱”名目由不定称到定称的过渡阶段的提法。
依据现有史料考察,到宋哲宗统治时期,“四柱”的名目就已经发生了变化,“元管”改作“旧管”,“已支”改为“开除”,四柱名目划一,也大体上成为后来通用的“四柱”名目。 “旧管+新收-开除=见在”的公式在宋代开始定型,并得到普遍运用。因为这一公式自“四柱结算法”产生之日起便在官厅与民间会计中得到普遍运用,人民经过它计算一定时期的经济活动的结果——见在结存数,故后世之人把这一公式叫作“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或基本方程式。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出于管理经济的实际需要,人们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公式运用的基础上,一步步取得了新的进展。
为了比较财政收支,掌握国家的财政收支状况,那个时候的人们逐渐学会运用“四柱”之间的平衡关系,作为考核和检查的手段,在“四柱结算法”基本平衡公式的基础上,通过移项又产生了以下两个平衡公式:四柱平衡公式:旧管+新收=开除+见在四柱差额平衡公式:新收-开除=见在-旧管上列公式的运筹使用,标志着我国“四柱结算法”已经进展到了成熟阶段,也代表着宋代会计核算的最高水平。
宋代要求各级官吏依照 “四柱”格式向中间位置和皇帝编制会计报告,包括年报、季报和月报,分别反映各式物资的“原”(元),“入”、“出”、“存”情况。南宋时,对各部门所编制的“四柱”式会计报告,还统一颁行了专门的格式,要求各部门必须遵照格式编报,不得违反章法。如各仓申报钱帛、粮草的会计报告一律采用“四柱”式,各转运司所编制的会计报告,亦须采用“四柱”式;负责饲养官马的部门,每季所编会计报告,必须按“旧管若干”、新收若干”、“死失若干”(即“开除若干”)和“见管若干”列示各类马匹数目。
更有意思的是,那个时候呈报的各式名籍,也规定用“四柱”式,如关于各州沙弥、道土的名籍,也必须用“旧管若干”、“新收若干”、“开除若干”和“见在若干”的格式编报。宋代这种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编报格式、编报内容和明确提出编报要求的作法,不但展现了在“四柱结算法”运用方面的显著进步,而且展现了我国官厅会计编报制度、会计报告方法的显著进步。这也是前所未有的进步。
到元、明、清时代,不但“四柱结算法”的运筹使用和作用与影响扩大到会计核算的各个方面,而且显现了对这种专门方法的汇总,人们开始把会计核算方法方面的问题上升到按道理来讲加以认识。在元代,手工业者、商业经营者在结算账簿时,各会计科目须按“四柱”列示数据,并按“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求计本期余额。年报、月报也必须按“四柱”归类。明代从账簿到各式会计、统计报表,以及各式名籍的编制,均以“四柱”为基本格式。清代时“四柱”法已普及到凭证、盘算清点清单等各个方面;
光绪年间,显现了会计报告的最新格式——“四柱报告表”。在官厅会计中,凡考核财政收支是否平衡,必然采用四柱平衡公式和四柱差额平衡公式。
六:四柱分别主管人什么时候段的命数
四柱即出生的人的出生年、月、日、时分别叫作年柱、月柱、日柱和时柱;以天干地支纪年法预示出来每柱两个字,共八个字也称生辰八字,用来推算个人运程。具体解释如下:
用天干、地支相配标出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四项,分别称为年柱、月柱、日柱和时柱,每一柱由一个天干和一个地支组成。在应用中有以年柱或月柱为主,但多用日柱为主,以年干支代表爸妈,月干支代表兄弟姐妹(本人是男性,月干代表兄弟,月支代表姐妹;本人是女性,月干代表姐妹,月支代表兄弟)日干代表本人,日支代表配偶。时代表子嗣。更取命宫、胎元、大运、小运、流年,配合行年太岁、月令等的五行生克制化定休咎。五代有徐居易,宋有僧道洪,元有徐大升,明有,清有沈孝瞻、陈素庵、韦千里、袁树珊任铁樵,今有张东海等。黄泓露先生更是在国内首创“免费算过去,收费算未来”的方式,让算命回归科学。今人多以著、任铁樵所注之《滴天髓徽义》为代表古籍,一说本法来源于天象、命宫取法及十二宫次同于密宗星学,以人命始生为四柱。
命理学俗称算命术,⓵又称推四柱或批算八字,它是以一个人出生的年月日时所代表的天干地支配成八个字,以《易经》为理论基础,以阴阳五行的生克制化为手段,对人毕生的吉凶祸福进行预测推算的一门学问,是哲学与自然科学互相融贯而成的一种学说,是周易预测推算学的一个重要门类。历经百年,经过人们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已经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论理体系,而且已深深地扎根与人们的心灵中,经久不衰,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
八字命学始于唐朝时期,初以年柱为主体,以生年干为本命,辅以纳音法推命。唐代的李虚中改以年为主,取年、月、日、时四柱推命。五代的徐子平改用日柱天干为我(日主),查四柱间之五行生克制化、刑冲会合为推命重点,并发扬光大。当今的四柱推命,皆以子平法为正宗,故八字命学又称为八字排盘。
另外在咱们国的会计发展史上也有四柱一词。在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唐、宋年间,会计上的一个突出成就就是创立并完善了科学的结算方法——“四柱结算法”,在会计账册与报表中并列四大要素——即四柱:“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其含义分别相当于现代会计中的“期初结余”、“本期收入”、“本期支出”、“期末结存”)。“四柱结算法”的基本公式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